今年2月28日,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科技司、综合规划司、电信管理局、清算司、无线电管理局等主要负责人及几大主要运营商负责人共同召开了“2005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 与会期间,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衣雪青透露,业界瞩目的《电信法》(送审稿)已于2004年7月报国务院审议,并最终被列入国务院2005年年度一类立法计划。在这一年里,信息产业部将全力配合做好送审稿的审查、修改、完善,跟踪和研究其他国家电信立法进展状况,并了解其电信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对电信法立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大立法力度,提高《电信法》的立法质量。 制定电信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运营企业的权益,促进电信业的发展。在2000年9月电信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出台后,电信改革力度加大,结构重组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在使用和实施上显示出一定局限,《电信法》的立法和出台成为必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