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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充值券是国内各大电信运营商向用户推出的一种更为快捷、方便、绿色环保的手机充值手段。为迅速推广此项业务,并使合作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合作流程及管理办法,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1、零售业务申请
以提供零售销售终端相关设备的方式为主,利用电子充值IC加密数据卡作为充值载体来进行销售;加盟连锁店需向我们购买电子充值券专用零售销售终端一套:其中包括电子充值券销售系统软件一套、零售销售终端一台,专用IC数据卡5张,总值3200元;预付6800元销售信用保证金用于购买电子充值数据;总投入10000元。该投入广州虹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可协助安排银行提供信用贷款。
2、零售商统一返利规则:
零售商按照销售面值的2.2%返利的统一标准执行。
3、销售电子充值券加密数据和零售销售终端的申请
a、电子充值券加密数据的申请:由代理商根据零售店布点情况,预估零售销售量、余卡量等情况,提前2天向我们提出订货申请,经审核后,将该申请转给IC卡数据中心,在2日内确定数据发放时间。IC卡数据中心根据预定电子充值数量需求(品种、面额、数量、有效期等),生成充值密码存放于代理商数据区,通知代理商支付相关款项。(请看附件(2))
b、零售销售终端的申请:由代理商根据零售店布点情况,预估零售销售终端数量,提前2天向我们提出订货申请,经审核后,将该申请转给零售销售终端技术服务中心,在3日内确定机具的发放时间。技术服务中心根据预定零售销售终端数量需求(型号、数量等),统一安排零售销售终端的发放工作,通知零售商支付相关款项。
4、缴款、数据移交和结算
a、零售商按所预付的销售信用保证金获取相应的电子充值数据,如需增加须向我们提出申请订货,零售商得到交款通知后,向我们指定账户汇入相关款项(每周一早上11:00以前或周四早上11:00以前;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b、在收到相关款项后,通知零售商通过下载或其他数据交换方式将该部分电子充值话费数据存放于其分销管理机或IC加密机数据卡,双方在电子充值数据清单签字盖章,各留存一份。
c、由我们根据零售商所购数量,向其提供移动相关发票,如已被零售商用户索取,零售商必须根据其所得利润开具相应发票给我们财务部门。
d、由我们根据零售商订购零售销售终端的型号及数量,向零售商提供零售销售终端的相关发票并发放相关零售销售终端。
5、业务统计
零售商以月报表形式向我们提供当月电子充值券销售量、销售额、余券数量等情况,我们数据部门汇总后报财务部备案。
6、投诉责任
a、如客户购买电子充值券后现场无法有效充值,用户可通过1860服务热线进行客户咨询和投诉,或通过我们客服中心热线96927927查明用户投诉原因,并予以回复。
b、由于网络原因造成用户投诉的由移动公司负责给予处理(同实体卡处理方法)。
c、由于销售过程造成用户投诉,由代理商负责处理,并作相应纪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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